本局于2024 年4月02日依法拟对重庆爱尚郦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99家内资企业(具体见案卷清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重庆爱尚郦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99家内资企业(具体见案卷清单)公告送达,内容是:
重庆爱尚郦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99家内资企业(具体见案卷清单)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并且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重庆爱尚郦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99家内资企业(具体见案卷清单)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重庆爱尚郦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99家内资企业(具体见案卷清单)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
请重庆爱尚郦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99家内资企业(具体见案卷清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严建新
联系电话:8327895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支路34号安泰市场监督管理所
附件:重庆爱尚郦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99家内资企业明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