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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温泉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12 15:22 来源:鼓楼区温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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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鼓委[2002]46号)街道办事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 

  (三)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社区的工作,促进社区的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九)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泉街道办事处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温泉街道办事处(行政) 

核拨 

温泉街道办事处(事业) 

自给 

15 

13 

温泉街道计生办(行政) 

核拨 

温泉街道财政所 

核拨 

温泉街道社区书记 

核拨 

温泉街道社会管理中心 

核拨 

13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是: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 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打造宜居宜业环境的主旋律,转变作风,提振精气神。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党的建设方面。持续扩大区域化党建联盟作用,建成街道群团交流中心,探索小区党建、非公党建在社会治理新路径。 

  (二)经济指标方面。巩固壮大辖区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培育温泉经济、家政养老、文化创意等领域新的增长点,结合百栋楼宇提升工作和第四次经济普查,摸清家底,做到应统尽统。 

  (三)招商引资方面,开展好抓项目促发展活动,完成2018年任务数(引进15项目,开工项目25项,竣工项目9项),打造一座税收十亿元楼宇。 

  (四)重点项目方面,做好福州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未来智慧餐厅项目、汇诚中心、科艺宫综合楼、琼河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启动福建省图书馆改扩建项目。 

  (五)征迁项目方面,快速推进过洋垱旧屋区改造项目,启动火巷及一附小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程厝里旧屋区改造项目。 

  (六)水系综合治理方面,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涉及征迁点位相关事项,推进内河征迁迁建复建工作、串珠公园建设等。 

  (七)高标准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温泉街道数字中国峰会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项目、最美晋安河外立面景观整治改造。完成福寿巷4、6、8号小区整合工作,将省委组织部宿舍(5#、6#)等27个小区纳入无物业老旧小区整治,完成长效管理的无物业小区44口化粪池清掏和维护,完成一户一表改造300户。完成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加装、老旧电梯提升改造、“绿化四美”任务。 

  (八)推进各类场所建设。完成汤边社区、金汤社区、东湖社区、文化服务站、城管中队、司法所等新会址建设。完成温泉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养老照料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医养结合的创新型养老模式。完成社区人大代表社情民意联络点建设、武装部规范化建设。 

  (九)提升服务群众水平。采购温泉经合社、7个社区居委会离任审计服务,按照程序要求完成社区、经合社换届选举工作。抓好社区居务公开及惠民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 

  (十)做好退休人员认证工作。做好养老金政策及APP自主认证宣传。对孤寡、残疾、患病、高龄的行动不便企业退休人员,利用“福州市掌上社保”APP街居干部主动上门提供服务。 

  (十一)强化计生服务。制作发放婚检宣传品,加大婚检宣传力度,确保完成婚检任务数。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扩面工作。 

  (十二)深化平安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扎实开展平安三率宣传及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落实网格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完成个体工商户标准化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我街道部门收入预算为4161.73万元,比上年增加77.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35.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26.03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61.73万元,比上年增加77.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04万元,公用支出128.87万元,项目支出3368.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61.73万元,比上年增加77.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940.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90.17万元。主要用于集体人员的基本支出、招商引资工作、代征私房租赁税工作等其他政府性事务支出。 

  (三)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9.6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581.9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开展居民自治、居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六)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6.54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拆除违章工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3.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0.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0.1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53.03%,主要原因是:增加城管执法用车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温泉街道办事处(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万元,比2017年增加79.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房租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温泉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2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温泉街道办事处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温泉街道办事处共设置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5.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附表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附表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附表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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