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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南街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1 17:48 来源:鼓楼区南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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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南街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8460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鼓委[2002]46号),鼓楼区南街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南街街道办事处包括12个机关行政科室及6个下属社区,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南街街道办事处行政

  财政拨款

  12

  8

  南街街道办事处事业

  经费自理

  15

  5

  南街街道财政所

  财政拨款

  5

  5

  南街街道计生办

  财政拨款

  3

  2

  南街街道城管

  财政拨款

  0

  0

  南街街道社会事务办(含经济发展中心,社会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22

  1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南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开拓进取、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取得一定成效。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项目建设,优化夯实经济基础。

  1、聚力项目攻坚,确保项目有序推进。2、指标固强补弱、经济持续稳定发展。3、深化招商引资,挖掘新经济增长点。

  (二)优化软硬环境,健全安全防范体系。

  1、深化平安建设,加强与南街派出所密切配合,定期会商,分析警情,着力抓好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2、强化城市管理,把提高城市宜居品质放在重要位置,突出精心、精致、精细,提升管理水平。3、深化文明创建。围绕文明城市创建体系指标任务,完善常态化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

  (三)突出民生保障,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1、开展民生保障工作,夯实弱势群体、困难家庭的救助保障措施。2、开展就业及劳动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就业政策。3、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4、扎实做好街道武装工作。5、提升卫生及计生服务水平。

  (四)注重探索创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落实责任,发挥核心引领。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2、探索创新,加强党的建设。深化“135”社区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党员服务群众活动,及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3、强化主题,深化党建内涵。围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力度,落实“三会一课”。4、完善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南街街道办事处年初结转和结余15.57万元,本年收入2042.68万元,本年支出2042.6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57万元。

  (一)2017年收入2042.6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8.95万元,增长1.4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42.6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31.04万元。

  2.事业收入10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042.6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8.95万元,增长1.4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16.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8.44万元,公用支出158.17万元。

  2.项目支出1326.0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11.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7.01万元,下降4.8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7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3万元,增长7.51%。该科目主要开支行政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的支出是因为当年离退休人员死亡支付抚恤金及用于人员调资、奖金及五险一金的增长缴纳。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关机构事务支出56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23万元,增长14.14%。增加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及五险一金,补缴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

  (三)2010650财政事业运行支出6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7万元,增长36.86%。该科目主要开支财政人员经费,增加的支出是用于人员调资、奖金及五险一金的增长缴纳。

  (四)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万元,为新增项目,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万元。原因是用于下拨社区党建经费。

  (五)2040103消防支出35.97万元,为新增项目,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7万元。新增支出是用于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整治。

  (六)2040204治安管理支出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38.89%。新增支出原因是用于社区群防群治专职人员工资。

  (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1万元,增长487.97%。该科目用于司法所修缮余款及购买办公用品,支出增加是因为修缮工程在今年结算。

  (八)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25.37万元,为新增项目,开支元宵灯会街景布置,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7万元。原因是去年费用是放在2010399科目,今年调整到该科目。

  (九)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79万元,为新增项目,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9万元。原因是新增了文化站建设项目,用于装修及采购设备。

  (十)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65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8万元,下降1.89%。该科目主要开支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中心、经济管理中心人员经费,社区社工站人员经费,社区两委人员经费以及下拨社区的工作经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去年该科目支出了社区拆迁补偿款。

  (十一)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6.46%。该科目主要开支计生行政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支出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奖金及五险一金的增长缴纳。

  (十二)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7万元,下降92.72%。原因是去年下拨社区的计生经费增加,今年无此项开支。

  (十三)2120104城管执法支出7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8万元,增长182.35%。原因是今年增加城管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开支装修及购买设备。

  (十四)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8万元,下降77.18%。该笔费用是用于安泰河沿线日常清掏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包含的项目发生了变化,去年新增安泰河管理人员工资及安泰河污水管道改造,今年无此项。

  (十五)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1万元,为新增项目,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捐款甘肃岷县的扶贫资金。

  (十六)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5万元,为新增项目,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服务业统计奖励。

  (十七)2299901其他支出1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82万元,下降93.55%。主要原因是支出包含的项目发生了变化。去年该笔支出开支包含了拆迁经费,拆迁补偿费用及便民中心改造费用,是当年一次性发生的,今年不存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1.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96万元,增长511.0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452.76%。主要原因是该经费用于拆迁项目相关支出,根据拆迁的实际情况支出。

  (二)2296010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96万元,为新增项目,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经费由上级拨付用于文化中心建设的补助,根据当年文化中心建设实际情况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6.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2万元,同比增长132.7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6.5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同名村交流参观访问。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主要是:2016年本单位未安排出国(境),2017年根据工作安排出国(境)1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44.81%。主要是:公车改革后车辆使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2.71%,主要是:2017年差旅费、印刷材料汇编工作手册、电费、广告费支出减少,街景布置经费更改支出科目分类,2017年不包含在机关运行经费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1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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