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2017年度鼓楼区安监局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2 09:56 来源:鼓楼区安监局
| | | |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8]416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安监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综合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根据区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和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鼓楼区安监局部门包括一个直属单位,即鼓楼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安监局

  全额拨款

  5

  4

  鼓楼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全额拨款

  8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安监局主要任务是:加强安全监管,全面落实责任;加强三项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出重点,狠抓四项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严格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指标考核,推进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有效传递到基层,全面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确保完成市下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指标任务;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化街镇安全监管,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装备与经费。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争基层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我区应急救援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三)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狠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狠抓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狠抓安全监管和事故查处工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鼓楼区安监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05.46万元,本年收入1033.23万元,本年支出886.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2.06万元。

  (一)2017年收入1033.2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50.37万元,增长17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33.2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886.6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43.12万元,增长158.1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68.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42万元,公用支出18.06万元。

  2.项目支出718.1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86.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3.12万元,增长158.1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50601行政运行(安全生产监管)202.7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0.02万元,增长42.06%。主要人员增加、办公支出费用增加。

  (二)2150699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683.9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83.17万元,增长240.71%。主要原因增设安全发展专项资金以及购置消防车。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万元,同比下降63.0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19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出国培训费。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93.01%,主要是:2017年本单位没有人员因公出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0%;运行费下降20.90%,主要是:燃油、维修费用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无公务接待活动,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 2017年度无公务接待活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4.83%,主要是: 工作业务增加,工作量增大。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6.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