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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时间:2024-12-31 16:58 来源:鼓楼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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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此次拟选任人民陪审员222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福州市鼓楼区。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方式

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方式进行。其中采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44人,采用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178人。

四、选任程序及相关事项

1.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鼓楼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2.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推荐。 

3.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单位推荐表》,纸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

3)报名时间:从20241231日起至202525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琼河巷2号鼓楼区司法局三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1-87520572。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其它未尽事宜,由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福州市鼓楼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公安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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