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区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坚决扛起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的大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坚持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增强政治自觉,将政治标准贯穿于队伍建设、城市管理和党建引领全过程,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是强化结合运用,坚持以干事创业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将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规范化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落实巡察整改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城管队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上会前均由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对党组会方案进行复查。定期对包括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会议方案在内的材料进行复查,并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党组织日常学习体系,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自巡察结果反馈以来,二十余期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积极收集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区委、区政府相关学习文件,新闻联播,“学习强国”平台中与“第一议题”相关的学习资料,结合鼓楼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学用结合。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城市创建方面
2021—2023年,我局针对市、区创建办挂牌通报的突出问题,严格对照通报要求和整改标准,逐项制定措施、压实责任、限时销号,按期完成整改摘牌任务,巩固整改成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对文明城市创建及重大活动保障工作的思想认识,将市容环境管理纳入全局重要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同时,针对医院、学校等薄弱点位加强回头看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工作群督促中队立整立改,落实属地责任。
二是健全机制,压实日常监管。实行“高频次、网格化”巡查模式,依托城管委智慧平台探头监控、市容市政科日常专项督查、科室周末联查“三级联检”机制,重点加强机关单位、医院、学校等区域监管。对通报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硬性指标,倒逼属地中队、网格员履职尽责。2025年以来(截至2025年5月),城管局每周六例行开展“飞行检查”,累计完成16次;同期市容市政科通过日常巡查发现各类问题460余件,各属地中队均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三是强化督导,完善考评体系。建立“周督导查重点、月通报亮短板、季度评比促提升、半年考核定奖惩”的阶梯式考评机制,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并与评优评先挂钩。推行“四不两直”飞行检查模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市容环境问题,2025年以来(截至2025年5月),已通过“晾晒比学”4次、“督查与通报”4次等形式督促十街镇中队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②“两车”乱停放方面
一是强化执法与巡查力度。明确划定八一七北路、鼓屏路等17条“两车”禁停路段,在禁停的人行道两侧设置栏杆及显见禁停告示牌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市民充分知晓禁停规定。通过巡逻管控和定点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停车辆进行及时处罚和清理,巩固禁停路段的禁停成果。2025年以来(截至2025年5月),各中队规范“两车”停放1.4万余起、累计实施行政处罚718起,共计罚款7180元。
二是科学施划停放线。为规范“两车”停放秩序,按照“应划尽划、科学设置”的原则,在适宜区域施划了“两车”停放线。2024年全区共完成“两车”停放区域新划和补划线9896米。
三是落实企业快速响应机制。督促单车运营企业全面实行“0530”响应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车辆倒伏、未按规范停放等现象实行主干道5分钟响应,30分钟整改到位;次干道10分钟响应,60分钟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快速高效联动机制,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微信群实时调度、日常路面巡查、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措施对共享单车停放工作进行管理。2025年以来(截至2025年5月),根据《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违规投放、运维不力的单车企业进行了5起处罚,处罚金额共计25000元。
四是重点区域疏导试点。为规范医院、学校、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停车秩序,设立福大北门凤凰池地铁口停放疏导试点,单车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取消地铁口附近的停车车位,优先保障市民车辆停放。同时,引导共享单车向地铁站周边闲置区域分散停放,缓解出入口拥堵问题。
③环卫保洁洒水车在作业时水压过大而喷到行人方面
要求各保洁企业进一步规范洒水车作业,一是严格遵守上下班高峰期7:00-9:00和17:00-19:00严禁洒水车上路作业的规定。二是根据辖区内道路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路段的作业时间。如学校周边上学和放学时段、市场周边早市时段以及部分人流量密集时段的周边道路,洒水车需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尽量避免洒水作业造成扰民。三是所有作业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遇到交通信号灯时及时减速,途经斑马线遇有行人通过时要减速让行,经过商贸区、繁华路段、公交车站、学校等行人较为密集的地方时必须及时降低水压。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履职能力还有差距。
(3)关于垃圾分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社区包片垃分专员及环卫企业误时投放巡查力量,开展误时巡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社区包片垃分专员需对每日巡查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工作日志报送垃分专员工作群。二是利用实时监控探头对存在误时投放的小区进行精准定位,采取环卫企业轮替制,由现阶段误时投放问题较为严重的街镇责任企业查看探头并及时将问题进行整改反馈。当该街镇误时投放问题改善后,环卫企业可推选一个探头检查过程中误时投放整改未到位的街镇,由该街镇责任企业接替开展下一轮探头检查工作,实现各环卫企业相互督促。三是加强分类教育与处罚,街镇城管中队执法力量下沉社区开展误时投放执法宣传,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相关规定,对多次劝导仍误时投放的居民进行执法处罚。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执法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规定》,各中队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有所提升。二是向各中队下发《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手册》,并对中队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和运用进行详细指导,目前中队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文书制作更加标准,运用更加准确。各中队按照相关要求已完成以下工作:整理文书内页,归整往期卷宗资料,梳理存档已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目录清单,封存已使用的纸质文书。同时,我局法制执法科每月对各中队卷宗文书进行考评,对存在问题的中队进行通报批评。三是2025年以来(截至2025年5月),共开展9场队伍法制培训,2场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涉及省市平台执法办案规范、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败诉案例评析、文书送达规范和执法程序规范等方面,不断增强执法队员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通过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对各中队案件进行全面线上监管,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及时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并及时进行纠错,督促中队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5)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体系,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一岗双责”,适当增加谈话频次,明确廉政谈话、范围、内容和形式。巡察结果反馈以来局党组书记开展了一次对全体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两次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各科室开展了两次风险排查,重点排查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面向企业商家的重点岗位。2024年至今,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各类谈话教育80余人次。二是加强廉政教育警示,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定期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或相关专家学者开展廉政风险讲座、培训及典型案例通报,2024年至今已开展14期关于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及党建等专题会议。同时针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风险专题培训,提升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2025年初组织开办了城管队伍素质化教育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城管队伍法制水平及反腐能力。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整改结果运用。根据风险排查结果,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排查出的高风险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降低廉政风险,对廉政谈话、廉政风险排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并将整改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激励党员干部主动落实廉政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关键少数”。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区城管局民主生活会1次,参加区城管局述责述廉会议1次,列席区城管局党组会13次。二是紧盯关键事项。第一,对区城管局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了解辖区内垃圾分类屋提升改造项目、辖区内环卫公厕试行24小时开放2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目前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区城管局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确保整治效果长效化。第二,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区城管局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调取相关材料,拟制作监察建议书一份。三是紧盯关键节点。开展2025元旦春节重要节点检查,向区城管局制发监察建议书1份,向区环卫中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四是紧盯廉政建设。协助区城管局党组开展专题廉政教育讲座3次,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和廉洁从政的定力。对违反廉洁纪律的人员,从严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7)关于违规发放返聘人员奖励金和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环卫中心周某已于2024年4月退还其违规发放的奖金2850.3元。区城管局和环卫中心已多次约谈并发函要求许某某和李某某退还其违规发放的奖励金和津补贴,因对方拒不配合退还,故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城管局于2025年4月起从李某某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中扣除其违规发放的奖金53242元(截至2025年5月已扣除91元),按每月扣款2376元,预计2027年4月底前完成扣款。二是环卫中心自2025年5月起从许某某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中扣除其违规发放的奖金5133元,预计2025年9月底完成扣款。
完成情况:未完成
(8)关于违规发放返聘人员工会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环卫中心周某已于2024年4月退还其违法发放的工会福利1900元。区城管局和环卫中心已多次约谈并发函要求许某某和李某某退还其违规发放的工会福利,因对方拒不配合退还,故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城管局已于2025年4月从李某某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中扣除其违规发放的工会福利2285元。二是环卫中心自2025年5月起从许某某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中扣除其违规发放的工会福利3394元,预计2025年9月底完成扣款。
完成情况:未完成
(9)关于加班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环卫中心已于2024年3月27日—3月28日追回发放的11500元加班补贴,并将该笔款项上缴国库并规范管理。环卫中心已加强临聘人员的管理,规范临聘人员加班费审核,确保加班补贴等福利待遇发放符合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关于重复发放餐补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所已将区行政服务中心重复发放的餐补2337.5元全额退回至鼓楼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信息管理,每月核对“一人一档”信息。二是由用人单位、财务部门和劳务公司每月联合审核发放金额,发现问题直接预警,避免重复发放。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11)关于加班费发放审批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鼓楼区环境卫生中心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临聘人员加班费审核,有加班情形的需附相关佐证材料并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批确认。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关于报销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报销制度:制定明确的报销制度,规定不同报销类型所需的附件类型。例如,差旅费报销需要出差申请、行程单等附件;办公用品采购需要采购申请、采购订单、入库单等附件。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每笔报销业务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特别是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核审批,以确保财务报销业务的真实性。三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纪律和法规政策的学习,确保会计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报销附件的要求,杜绝无审批、无明细的报销票据。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工会会费未按规定比例收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环卫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补缴差额共计840元已全部完成,2019年—2021年在岗在编人员会费统一按10元/月标准收缴,2022年—2023年期间已对在岗在编人员对2019—2021年少缴纳的会费4901.29元进行补缴,2024年3月对2019—2023年会员会费进行重新测算,在岗在编人员会费已补缴完成。市政所已重新核算2019—2023年费用,并于2024年4月1日向工会账号补缴差额167.45元。后续,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收缴劳务派遣人员工会费个人部分。同时,每月核查缴费基数与工资数据,通过系统自动匹配工资与缴费比例,确保计算准确。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采购流程:重新梳理采购步骤,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及操作要求,制定图文操作指南并组织全员学习,目前已实现采购记录全程可查、流程公开。二是强化人员培训:组织采购专题培训,覆盖招标法规、供应商评估等实操内容,确保采购决策规范合理。三是供应商审查升级:2024年12月开通“企查查”会员,采购前核查供应商资质、股东关联关系等风险项,并建立合作供应商动态档案,每季度更新信息,杜绝违规合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第三方公司已于2025年2月21日出具《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中心固定资产盘点专项审核报告》,环卫中心根据《审核报告》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持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结合报告及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卡片进行完善及修改。二是结合区城管局业务实际情况,及时梳理固定资产并建立台账,制定《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鼓执综〔2024〕80号),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平台资产数据,确保固定资产数据真实、完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市政招标项目存在监管漏洞。
(16)关于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设定、合同条款审核把关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6月至2022年5月合同年招标过程中存在仅设置中标下浮率,未设置合同上限这一问题,市政所已在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合同年招标过程中进行了整改,本次中标单位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片区中标单位)合同价款上限为998.4万元、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北片区中标单位)合同价款上限为977.6万元。二是2019年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不合理设置“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按5%计取费率”的条款,这一问题的产生主要因起草合同人员专业知识不精、工作责任心不足导致,目前市政所一方面指派专项人员负责合同起草、拟订工作,另一方面对专项负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定期培训,最后完善并严格执行逐级会签审核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关于项目招标、施工过程审核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6月至2022年5月合同年执行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定期检查和抽查,就这一问题,市政所已在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合同年执行过程中指派人员分片区不定时对中标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形成考核内业资料,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在维护款项评审、支付时体现。二是2022年市政工程招标的《评标报告》中,出现2个不同的中标单位,造成这一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参与招标人员责任心不足导致,市政所已对参与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中标企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以租赁合同代替购置压路机车辆设备的要求、未足额投保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伤亡商业保险、未配足项目人员,就以上问题市政所在后期维护合同签订前要求中标单位需正式提交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如机械设备租赁或采购合同、人员商业保险单等,并就所提供资料向供销租赁企业及保险公司进行查询、核验。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对第三方评审机构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企查查平台对2023年9月、2024年2月两批招标的第三方评审公司与中标企业进行全量核查,逐家比对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近三年合作记录,结果显示所有评审公司与中标企业均无股权关联、法定代表人无交叉任职、无直接业务合作记录。二是后续招标中,经办人员须通过企查查等工具出具《关联关系核查报告》,附查询截图存档,并由评审公司提交《无关联关系承诺书》;对未履行核查义务的责任人实施效能问责,同时每季度开展 “回头看”,通过企查查动态监测关联关系变化,确保第三方评审机构独立公正,从源头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偏差。
(19)关于重大事项未经党组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区城管局及环卫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会前就党组会议题表及会议方案上对重大事项进行标注,并报领导审核。三是规范考核流程,在今后的年度优秀考核工作中,严格按照考核流程进行,如:2024年度优秀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流程进行,由局党组成员对拟优秀人员名单进行集体审议,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宣传,会前强调末位表态,会中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行,先由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再由主要领导进行末位表态并形成决议。二是优化会议安排,合理安排会议议程,确保有足够时间让班子成员逐个充分发言,避免因时间紧迫而导致末位表态制度执行走样。三是落实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同步审签制度,审签时核查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确保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到位。巡察结果反馈以来党组会议均能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未落实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强调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强化对回避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会务管理,严格要求涉及自身考核或评聘相关事项的人员必须回避党组会议讨论及决策环节。巡察结果反馈以来党组会议均能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不到位。
(22)关于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在调整股级干部工作中,加强程序管理,完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党组集体研究等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巡察结果反馈以来,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程序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关于关键岗位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环卫中心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鼓环〔2024〕65号)。二是环卫中心固定资产由办公室专人统一登记管理,确保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建卡、入账处置等事项的报批,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关于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牢固树立作风意识和纪律意识,持续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始终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政治作风和执法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新形象。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干部职工队伍自我约束,从严规范个人岗位工作和“八小时以外”生活行为,切实将激情干事、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贯穿到推进城管事业的全过程。三是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学深、学好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思想行动上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城市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和追责力度,抓紧抓实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制度警醒,提高干部履职积极性。已于3月28日制定并印发《网格化人员管理办法》《协管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明确执法工作流程和内容,要求执法人员按社区网格分配,设定了各种解聘规定,落实责任到人。大幅激发制度约束力,抓牢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我局以印象西湖诉求件一事为典型案例,对全局执法队员开展警示教育,现执法队员在处置违法建设时,均已按要求到场核实,处置过程“见人见事”。2024年以来,我局利用例会、专题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联合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共组织开展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6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教育,深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有偏差。
(26)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此前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复盘和反思,明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二是结合2025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交流学习,开展了换届知识业务培训,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换届选举流程、注意事项等,使党务工作者们全面掌握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三是建立了审核机制,明确各党支部在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前,要将换届选举方案、候选人名单等材料报机关党委进行审核,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党务经办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内容包括组织生活会的目的、形式、程序和要求等方面。二是会前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开展谈心谈话。三是会中严格按照程序,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测评工作(涵盖支部每一位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在内)并做好记录。四是会后根据查摆的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巡察结果反馈以来,党支部均严格按照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党务经办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每次会议和党课的主题、时间、主讲人等信息,创新会议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关党委定期对“三会一课”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是否完整、参会人数是否达标、活动效果是否良好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员个人和支部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巡察结果反馈以来,局各党支部均严格按照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29)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①2019年局党组会大部分议题由党组书记首先表态发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议制度学习宣传,优化会议安排,确保有足够时间让班子成员逐个充分发言,避免因时间紧迫而导致末位表态制度执行走样。二是落实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同步审签制度,审签时核查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确保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②《关于落实鼓楼区垃圾分类收运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整改情况:环卫中心严格落实议事规则,日常工作事项及重大改革事项均经集体讨论研究,如各项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组织专班进行讨论研究,在环卫中心研究后报局党组会审议并报区政府审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违规发放返聘人员奖励和津补贴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一是城管局于2025年4月起从李某某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中扣除其违规发放的奖金53242元(截至2025年5月已扣除91元),按每月扣款2376元,预计2027年4月底前完成扣款。二是环卫中心自2025年5月起从许某某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中扣除其违规发放的奖金5133元,预计2025年9月底完成扣款。
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许某某)
2027年4月底前(李某某)
2.关于违规发放返聘人员工会福利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环卫中心自2025年5月起从许某某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中扣除其违规发放的工会福利3394元,预计2025年9月底完成扣款。
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下一步,区城管局将坚持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务实的工作举措,将巡察整改抓常抓严抓实,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进一步持续深入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机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城管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730980;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双下路37号凤湖新城1区5号楼;电子邮箱:glqcsglhzhzfj@163.com。
中共福州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