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福州软件园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受市政府委托,行使市一级有关软件园开发建设的审批权;负责软件园的管理与服务,协调涉及园区建设有关事宜。
三、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做好园区项目土地储备,制订工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并实施年度招商计划,对入园项目的工商注册、征地、建设审批等各种手续实行代办制,为入园项目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
五、负责对园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监督,跟踪落实。
六、负责入园企业日常运营的服务,协调并帮助企业解决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安全生产、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鼓楼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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