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科(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物业行业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录入工作;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进行受理及反馈工作;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及宣传解释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工作;负责经济适用房入住鉴证审批;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对长效管理小区进行日常考评,落实扶持资金,指导街镇引进物业服务企业,逐步扩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范围。
科室负责人:周尼华
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591-87528500
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568285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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