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政府工作部门 > 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制改革,按照福州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原“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已更名为“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局设7个内设机构,下属4个单位。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市容科、执法科、市政科、法制督查科、网格管理科、“110”社会联动服务中心;下属4个单...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鼓委办〔2024〕15号),为准确界定工作职责,理顺职责关系,现对我局(含大队及环卫中心)领导分工进行如下调整: 1、马清平: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务、纪检、效能和行政等全面工作。分管科室:办公室。 2、吴 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席、二级主任科员。负责...
办公地址:双下路37号凤湖新城1区5号楼
办公电话:0591-881181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邮政编码:350012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