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刑释解放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牵头协调全区医疗机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配合区人民法院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工作。
(七)负责区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专款使用;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和作风建设;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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