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机构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委办〔2018〕101号)和2018年区委第27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将我局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转至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公务员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将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转至新组建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有内设机构为:综合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保障科、劳动关系和监察科、法规仲裁管理科、就业人才科、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一)综合科(行政审批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接待联络、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并负责综合汇总。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员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承担局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二)社会保障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反馈、数据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指导督促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做好社会保险费发放。
(三)劳动关系和监察科
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向社会公布全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四)法规仲裁管理科
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工作。承担法制宣传相关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提供劳动、人事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督促街道(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已建成的区域、街道(镇)、企业调解中心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配合区委、区政府对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提供意见的工作。
(五)就业人才科
组织实施全区促进城乡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劳动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规划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群体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区本级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本地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区失业预警制度,参与拟订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员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员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家庭服务员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术标准,管理全区定点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和考核鉴定。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落实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政策,并开展人才服务工作。
(六)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区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管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交流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和工勤人员调整有关事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上级系统以上层次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纪律惩戒制度,负责惩戒工作的指导和处分决定的备案。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相关工作。具体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区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直机关工勤人员辞退及解聘人员补偿金的核定工作。指导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检查街道(镇)事业单位退休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