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或指导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工作;
3.鉴定或指导审核项目单位工程发包各类合同;
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验收;
5.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6.建立健全校舍建设档案,汇总和报送项目相关信息,组织召开建设工程工作协调会议,编发工程项目进展简报;
7.审核项目代建单位职责、工作程序,监督项目单位落实法人负责制机制,对暂无组织机构的建设项目行使法人单位代管职责;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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