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区委教育工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参与管理教育事务,协助教育局开展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基层工会工作;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4.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促进建家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帮助指导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6.动员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7.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教职工的幸福感;
8.开展“送温暖”活动,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9.协助区委教育工委和教育局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10.加强自身建设,包括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女工工作、财务工作、经费审查等,努力让工会成为广大教职工的娘家人。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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