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财经法规,遵纪守法,厉行节约,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
2.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
3.负责对各校(园)、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
4.负责基层教育经费报表、财政供养报表等统计工作;
5.根据规定对有关事项实行审签制度;
6.负责组织各单位报账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处理好各校账务;
7.负责做好各校(园)、直属单位的法人离任审计工作;
8.负责做好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等工作;
9.及时制定春、秋季收费标准,定期对各校(园)、直属单位收费工作进行检查;
10.严肃财经纪律,实行财务监督,协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审核和监督下属各校(园)、直属单位的财务;
11.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采购、培训等工作;
12.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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