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人事、编制工作;
2.负责教师管理、考核、聘任工作;
3.制定全区师资队伍规划和培养培训计划;
4.负责全区师资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教育系统的教师表彰奖惩及特级教师等评选工作;
6.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负责落实教育系统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
8.制定师范类毕业生和招考教师计划;
9.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
11.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及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
12.负责教师支教工作;
13.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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