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物业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房屋市场管理科)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市属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以及公房的修缮、租赁更名等工作;对直管公房征收承租人及申请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辖区范围内的直管公房承租情况进行审查;负责落实直管公房征收和更名有关政策;负责落实私房改造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负责受理公共租赁房的申请审核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物业行业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区域核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指导和监督前期物业承接查验;负责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和专项维修资金监管;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考核、评价、汇总和核查工作;负责指导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负责查处有关物业管理的违规行为;负责实施物业管理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经济适用房入住鉴证审批。负责开展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运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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