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及卫生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监测和采样工作。
2. 负责辖区内学校卫生的监督工作(包括学校内的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了解区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学生学习环境条件:督促各学校建立完整的学校卫生工作档案;掌握区属中小学、托幼机构学生健康状况。
3. 负责本科室相关统计报表及系统软件的填写、录入及上报,以及完成其他各类数据的统计上报。
4.负责建立工作职责范围内各种卫生档案。
5.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鼓楼区卫生监督所 鼓楼区疾控中心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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