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全区旅游事业发展状况,监督、检查全区旅游行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2、研究拟定本区旅游市场的开发计划,组织实施、审查上报列入国家、省、市计划的旅游基础项目,检查旅游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负责做好辖区旅游项目审核、报批、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全区旅游的宣传和促销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指导街、镇的旅游工作。
4、负责本区旅游行业管理,对辖区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协助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6、负责全区旅游项目招商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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