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镇三套班子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吴振国(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全面工作。
曾辉斌(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人选):主持镇政府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部门:营商环境办公室(财政所)。
叶 兵(镇人大主席人选):主持镇人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城市建设、小街巷整治、市政道路建设、旧屋区改造、交通建设、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等工作。
分管部门: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城建办)。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左海公园管理处、凤湖实业公司。
刘含力(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党务(含组织、统战、宣传)、机关党建,负责政法、维稳、信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司法、交通执法、网格化、禁毒、12345、政协联组、妇联、商会、工会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综治办、信访办)、基层党建办公室(妇联、工会)、商会、司法所。
联系部门:洪山派出所、洪山法庭。
郑庭富(镇党委副书记):负责黎明经合社工作。
分管部门:黎明经合社。
游少健(镇党委委员、洪山派出所所长):具体负责洪山派出所工作。
分管部门:洪山派出所。
董建忠(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国防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突发公共应急事件管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震减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部门:人武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共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
林 洪(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负责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内河管理、景观改造、灯光夜景、店牌店招、园林绿化、河长办等工作。
分管部门: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环境办)、城管中队、河长办。
赖晓波(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负责党政办、机关事务、机关效能、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线处置及党建、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共青团、离退休干部管理、关工委、民主党派、党务公开等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组织组、统战组)。
陈兴宇(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体育、广电、教育、文明城市创建、旅游、社科联、老体协、扫黄打非、应对新闻媒体舆情、科协等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公室(宣传组)、文化站。
傅祥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公室(镇纪委、监察组)。
傅伟才(镇政府副镇长):负责民政、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物业监督管理、无物业管理小区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老龄委、红十字、残联、慈善、扶贫以及社区、农村(经合社)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办、卫健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各社区、经合社、福州洪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刘平生(镇政府副镇长):负责综合经济、科技、招商引资、统计、社会信用、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营商环境办公室(经济办、统计站)、洪山企业集团、福州市科技园区洪山园建设发展总公司。
联系部门:洪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区税务洪山所。
林卫东(镇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市场整规、食品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站)。
邱晓暖(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机关党建工作。
分管部门: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协助分管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
孟祥伟(洪山司法所所长):负责洪山司法所、法治工作。
分管部门:洪山司法所。
除以上分工外,镇班子领导成员还承担书记、镇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领导负责。
为保证我镇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镇分管领导外出开会、学习或考察时,其相关工作原则上由协管该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没有对应协管的或确需镇领导协调或承担的,则由其对应AB角领导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如下:
吴振国同志与曾辉斌同志互为AB角。
叶兵同志与林洪同志互为AB角。
刘含力同志与赖晓波同志互为AB角。
董建忠同志与傅伟才同志互为AB角。
陈兴宇同志与赖晓波同志互为AB角。
赖晓波同志与邱晓暖同志互为办公室工作AB角。
刘平生同志与林卫东同志互为AB角。
刘平生同志与陈兴宇同志互为经济工作AB角。
孟祥伟同志与刘含力同志互为司法工作AB角。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委员会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