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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鼓楼区洪山镇委员会 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洪山镇三套班子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0-06-01 09:36 来源:鼓楼区洪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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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经合社,镇属各部门、企业: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镇三套班子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林  波(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全面工作。

  吴振国(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主持镇政府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部门:财政所

  叶颖锋(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党政办、机关事务、机关效能法治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中心、为民办实事、工会、12345、一线处置等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党政办)、工会

  李工(镇党委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负责政法、维稳、信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司法、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禁毒、突发公共应急事件管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震减灾)、森林防火、交通执法、网格化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综治办、信访办、安监站)、司法所。

  联系部门:洪山派出所、洪山法庭。

  郑庭富(镇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黎明经合社工作。

  分管部门:黎明经合社。

  高雪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分管部门:镇纪委、监察

  郑德宁(镇党委委员、洪山派出所所长):具体负责洪山派出所工作。

  分管部门:洪山派出所。

  刘含力(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政协联组民族宗教、外事侨台、妇联、共青团老干、关工委、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务公开等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组织组、统战组、团委、妇联)

  董建忠(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自然资源、城市建设、物业管理、无物业管理小区整治小街巷整治、市政道路建设旧屋区改造、交通建设重点项目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城建办)人武部福州洪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左海公园管理处。

  林  洪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负责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内河管理、景观改造、灯光夜景、店牌店招、园林绿化、河长办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环境办)、城管中队、河长办。

  陈兴宇(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体育、广电、教育文明城市创建、旅游社科联、老体协扫黄打非、应对新闻媒体舆情等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宣传组)、文化中心

  傅伟才(镇政府副镇长):负责民政、卫生健康社区、农村(经合社)老龄委红十字、残联、慈善、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扶贫开发以及社区、经合社、镇属企业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民政办、卫健办)三资监管中心各经合社。

  联系部门: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刘平生(镇政府副镇长候选人):负责综合经济、科技招商引资、统计、科协、社会信用、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营商环境办(经济办、统计站)洪山企业集团、福州市科技园区洪山园建设发展总公司。

  联系部门:洪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区税务洪山所。

  林卫东镇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劳动保障、市场整规、食品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劳动站)、凤湖实业公司。

  邱晓暖(镇党建服务中心主任):负责镇党建服务中心、机关党建工作。

  分管部门:党建服务中心。

  孟祥伟(洪山司法所所长):负责洪山司法所工作。

  分管部门:洪山司法所。

  除以上分工外,镇班子领导成员还承担书记、镇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领导负责。

  为保证我镇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镇分管领导外出开会、学习或考察时,其相关工作原则上由协管该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没有对应协管的或确需镇领导协调或承担的,则由其对应AB角领导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如下:

  叶颖锋同志与董建忠同志互为AB角。

  叶颖锋同志与邱晓暖同志在党政办工作方面互为AB角

  李工同志与林洪同志互为AB角。

  刘含力同志与陈兴宇同志互为AB角。

  刘平生同志与林卫东同志互为AB角。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委员会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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