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经合社,镇属各部门、企业: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镇三套班子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林 波(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全面工作。
吴振国(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主持镇政府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部门:财政所。
叶颖锋(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党政办、机关事务、机关效能、法治、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中心、为民办实事、工会、12345、一线处置等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党政办)、工会。
李工(镇党委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负责政法、维稳、信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司法、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禁毒、突发公共应急事件管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震减灾)、森林防火、交通执法、网格化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综治办、信访办、安监站)、司法所。
联系部门:洪山派出所、洪山法庭。
郑庭富(镇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黎明经合社工作。
分管部门:黎明经合社。
高雪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分管部门:镇纪委、监察组。
郑德宁(镇党委委员、洪山派出所所长):具体负责洪山派出所工作。
分管部门:洪山派出所。
刘含力(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政协联组、民族宗教、外事侨台、妇联、共青团、老干、关工委、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务公开等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组织组、统战组、团委、妇联)。
董建忠(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自然资源、城市建设、物业管理、无物业管理小区整治、小街巷整治、市政道路建设、旧屋区改造、交通建设、重点项目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城建办)、人武部、福州洪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左海公园管理处。
林 洪(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负责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内河管理、景观改造、灯光夜景、店牌店招、园林绿化、河长办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环境办)、城管中队、河长办。
陈兴宇(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体育、广电、教育、文明城市创建、旅游、社科联、老体协、扫黄打非、应对新闻媒体舆情等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宣传组)、文化中心。
傅伟才(镇政府副镇长):负责民政、卫生健康、社区、农村(经合社)、老龄委、红十字、残联、慈善、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扶贫开发以及社区、经合社、镇属企业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民政办、卫健办)、三资监管中心、各经合社。
联系部门: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刘平生(镇政府副镇长候选人):负责综合经济、科技、招商引资、统计、科协、社会信用、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营商环境办(经济办、统计站)、洪山企业集团、福州市科技园区洪山园建设发展总公司。
联系部门:洪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区税务洪山所。
林卫东(镇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劳动保障、市场整规、食品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劳动站)、凤湖实业公司。
邱晓暖(镇党建服务中心主任):负责镇党建服务中心、机关党建工作。
分管部门:党建服务中心。
孟祥伟(洪山司法所所长):负责洪山司法所工作。
分管部门:洪山司法所。
除以上分工外,镇班子领导成员还承担书记、镇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领导负责。
为保证我镇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镇分管领导外出开会、学习或考察时,其相关工作原则上由协管该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没有对应协管的或确需镇领导协调或承担的,则由其对应AB角领导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如下:
叶颖锋同志与董建忠同志互为AB角。
叶颖锋同志与邱晓暖同志在党政办工作方面互为AB角。
李工同志与林洪同志互为AB角。
刘含力同志与陈兴宇同志互为AB角。
刘平生同志与林卫东同志互为AB角。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委员会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