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贯彻和实施社会救助制度,负责全街道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慈善助医、助学、助困、红十字大病救助等的受理审核工作。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助残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管理工作,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及残疾人帮扶工作等。
4、负责本街道社区事务管理工作,做好社区各项事务管理工作及月量化考评工作。
5、贯彻和实施党和国家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法规,做好公租房、廉租房的受理审核工作。
6、负责本街道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补金的发放工作。
7、负责本街道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社会临时救济、冬令、夏令物资发放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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