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街道人事变动,为进一步理顺管理,分清职责,经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黄 勉(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主管人事、编制、人大工作。
于梦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主管财政、重点项目、审计、自然资源、政协联组工作。
祁 杰(人大工委主任):负责街道人大工委、工会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征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人大、工会;联系社区:五一广场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陈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道坦,区政府副区长高春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人大、区总工会、区统建办、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
吴锦地(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负责政法、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禁毒、安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防灾防汛管理、网格管理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应急管理办、综治办);联系社区:五一广场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陈浩,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钟,区政府副区长张玉佩,区政府副区长陈炜,区政府副区长林能响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鼓楼公安分局(派出所)、区禁毒大队、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区信访局、区防汛指挥中心、区数字办、区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区智慧鼓楼服务中心等。
黄龙辉(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军民融合、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联系社区:于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沈晓铭,人武部部长金磊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武部、区人防办等。
李甲锋(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巡察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纪检监察室);联系社区:乌塔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郭建刚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等。
周清勇(党工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府新闻发布、文化体育、教育、科协、老体协、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宣传、文化);联系社区:于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陈浩,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翔,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王茂盛;区政府副区长张玉佩,区政府副区长翁晖,区政府副区长余宁辛,区政府副区长林能响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委文明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区旅发中心、区广电中心、区文联、区社科联、区科协、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鼓楼公安分局(派出所)、区信访局等。
赵炫铭(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负责党建、组织、干部(含老干部)、人才、党校、编制、人事、统战、民族宗教、台港澳事务、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支部、侨联、关工委等工作。分管团工委、党政办。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组织);联系社区:乌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陈浩,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晁旭,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恒,区政府副区长翁晖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区公务员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委编办、区台港澳办、区委党校、区委老干局、区人社局、区外事办、区侨联、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关工委等。
姚淑萍(办事处副主任):负责街道经济发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重大项目落地、经济数据统计、科技、街属企业、资产管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回归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评估等工作。协管财政、审计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营商环境办;联系社区:乌塔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陈浩,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王茂盛,区政府副区长张玉佩,区政府副区长陈望青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统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粮储局、区服务业中心、区重点项目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电商办、区支前办)、区金融办、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中心、)、鼓楼税务局、区国投集团、区国资中心、区贸促会等。
高团洪(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内河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灯光夜景、店招店牌、人防、水利、交通、邮政、物流、环卫、城市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空气质量提升、公共停车场建设、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整治和长效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自然资源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物业、河长、环保)、城管中队(环卫、垃分);联系社区:乌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陈斌,区政府副区长高春,区政府副区长陈炜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区环卫处)、区建设局、区景观综合整治管理中心、区房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建投中心(旧改办)、区建工集团、鼓楼国土分局、区园林中心、区人防办等。
何晓霖(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协助指导民政、社区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社区卫生服务、残疾人事业、慈善、红十字、扶贫、老龄委等工作,及省内山海协作、援建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等省外协作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卫健、民政、劳动站);联系社区:于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陈浩,区政府副区长翁晖,区政府副区长余宁辛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乡村振兴办)、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区爱卫办)、区老龄委、区计生协、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等。
张 宇(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司法所;联系社区:五一广场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政府副区长余宁辛。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
王 焰(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民政、社区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社区卫生服务、残疾人事业、慈善、红十字、扶贫、老龄委、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窗口等工作,及省内山海协作、援建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等省外协作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卫健、民政、劳动站)、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社区:乌塔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陈浩,区政府副区长张玉佩,区政府副区长翁晖,区政府副区长余宁辛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乡村振兴办)、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爱卫办)、区老龄委、区计生协、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营商办、区企业服务中心)、区智慧服务鼓楼中心等。
谢木珠(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负责综合协调、会议文电、机要、地方志、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效能建设、一线处置、12345便民服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妇联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综合办;联系社区:乌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陈斌,区政府副区长张玉佩,区政府党组成员程文光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委办(区档案局、区保密局、区机要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中心、区效能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智慧鼓楼服务中心、区妇联等。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上级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由相对应街道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区里新增或下放的工作事项,以区里主管部门、牵头部门对应承接相应工作的街道部门,归由相关街道领导负责。
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工作制”,互为AB角的领导,一方如有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以及临时承担其他重点工作等情形,相对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祁杰与黄龙辉互为AB角。
吴锦地与周清勇互为AB角。
李甲锋与张宇互为AB角。
赵炫铭与高团洪互为AB角。
姚淑萍与谢木珠互为AB角。
何晓霖与王焰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