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街道综合技术保障中心、财政所、各办、监察组、司法所、城管中队、各社区:
因街道人事变动,为进一步理顺管理,分清职责,经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1.黄 勉(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主管人事、编制、人大工作。
2.于梦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主管财政、重点项目、审计、自然资源、政协联组工作。
3.祁 杰(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负责街道人大工委、工会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征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综合办(人大、工会);联系社区:五一广场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徐超;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道坦;区政府副区长高春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人大办、区总工会、区统建办、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程 伟(政法委员):负责政法、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禁毒、安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防灾防汛管理、网格管理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应急管理办、综治办);联系社区:于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徐超;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钟;区政府副区长陈炜;区政府副区长林能响
对应鼓楼区部门:政法委员会、公安分局(派出所)、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信访局、区防汛指挥中心。
5.何晓霖(党工委副书记):负责民政、社区管理、卫生健康、社区卫生服务、残疾人事业、慈善、红十字、扶贫,省内山海协作,援建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等省外协作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卫健、民政);联系社区:乌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徐超;区政府副区长翁晖;区政府副区长余宁辛
对应鼓楼区部门:民政局(区扶贫开发办、区乡村振兴办)、卫生健康局(爱卫办)、计生协、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
6.黄龙辉(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军民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联系社区:五一广场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徐超;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张朝阳;区政府副区长翁晖;区政府副区长陈炜
对应鼓楼区部门: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人武部、区人防办。
7.宋真敏(纪工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巡察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纪检监察室);联系社区:乌塔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郭建刚
对应鼓楼区部门:鼓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鼓楼区监察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饶雨舟(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负责党建、组织、干部(含老干部)、人才、党校、编制工作,人事、统战、民族宗教、台港澳事务、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妇联、机关支部、侨联等工作。分管团工委。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组织);联系社区:五一广场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徐超;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晁旭;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恒;区政府副区长翁晖
对应鼓楼区部门:组织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区公务员局)、统一战线工作部(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妇联、侨联、工商联、团委。
9.王焰暂接宣传(党工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科协、文化体育、政府新闻发布、教育、老体协工作;协助12345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基层党建办(宣传、文化);联系社区:乌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徐超;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翔;区政府副区长翁晖;区政府副区长余宁辛
对应鼓楼区部门: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广电局、文联、社科联。
10.周清勇(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城市建设、内河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灯光夜景、店招店牌,老旧小区整治,人防,水利,交通、邮政、物流,环卫、城市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空气质量提升、公共停车场建设,物业管理、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协助负责自然资源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管理办(物业、垃分、河长、环卫);联系社区:于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陈斌;区政府副区长高春;区政府副区长陈炜
对应鼓楼区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建投中心、区景观综合整治管理中心、建工集团、鼓楼国土分局、园林中心、城市管理局(区环卫处)、生态环境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1.张钢锋(办事处副主任):负责街道经济发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重大项目落地、经济数据统计、科技、街属企业、资产管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回归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评估等工作。协管财政、审计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营商环境办;联系社区:乌塔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徐超;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王茂盛;副区长张玉佩;副区长陈望青
对应鼓楼区部门:金融工作办公室、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计局、统计局、商务局(区招商办、区规整办、区电商办、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食安办)、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服务业办、重点办、大数据中心)、科协、贸促会、税务局、国投集团、国资中心。
12.王 焰(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窗口、综合协调、会议文电、机要、地方志、关工委、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效能建设、一线处置、12345便民服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联系社区:乌塔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陈斌;副区长张玉佩;区政府党组成员程文光
对应鼓楼区部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档案局,区保密局,区机关中心、区关工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智慧鼓楼。
13.张 宇(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协助程伟同志开展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协管公共管理办;联系社区:于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政府副区长林诚
对应鼓楼区部门:司法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14.谢木珠(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负责民政、社区管理、卫生健康、社区卫生服务、残疾人事业、慈善、红十字、扶贫,省内山海协作,援建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等省外协作等工作。承担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服务办(卫健、民政);联系社区:乌山社区。
对应区委常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区委副书记徐超;区政府副区长翁晖;区政府副区长余宁辛
对应鼓楼区部门:民政局(区扶贫开发办、区乡村振兴办)、卫生健康局(爱卫办)、计生协、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
以上分工未涉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上级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由相对应街道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区里新增或下放的工作事项,以区里主管部门、牵头部门对应承接相应工作的街道部门,归由相关街道领导负责。
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工作制”,互为AB角的领导,一方如有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以及临时承担其他重点工作等情形,相对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祁杰与黄龙辉互为AB角。
程伟与周清勇互为AB角。
何晓霖、张宇与谢木珠互为AB角。
宋真敏与张钢锋互为AB角。
饶雨舟、宣传委员与王焰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