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检查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落实情况,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协调开展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牵头研究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重要问题;负责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及考核工作;落实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开展区域联防联控;承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碳排放交易的综合协调。
污染防治科联系方式:0591-87611534。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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