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承担辖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接受跨县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包括固体废物、化学品及重金属等)并开展相关考核,承担土壤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负责我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承担相关项目的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承担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对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的设置和有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与有害垃圾处置单位的沟通工作;挂牌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承接线索核查、政治站位及组织领导等相关扫黑除恶工作。
审批监管科联系方式:0591-8753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