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HSXM-TP-2024010(招标文件编号:FJHSXM-TP-2024010)
二、项目名称:2024年福州市小柳幼儿园甲醛治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居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36号高桥大厦八层811室
中标(成交)金额:2.199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居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024年福州市小柳幼儿园甲醛治理服务项目 |
治理面积:约3151㎡。(具体以实际治理面积结算)。治理范围包括不限于治理区域内的天花、地面、墙面、固定家具、办公家具、移动隔断包布饰面、黏胶及填缝剂区型等。 |
要求治理中和治理后不产生二次污染,没有刺激性异味,安全无毒。治理所用药剂能够有效降解室内装修和家具产生的甲醛、TVOC、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气体。治理后空气质量必须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的要求,如未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重新进行空气治理直至达标,以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为准。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必须全部完成并检测合格 |
⑴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⑵福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郑梅霞、叶逢菊
采购人代表:林雅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采购包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账号:11701010010045859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1.1福州安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节第3.2.1条备注说明第(2)项的规定,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经谈判小组评议,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福州普太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第11.2条的规定“由供应商代表在对应处签字并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属于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第14.2.1条第(2)项“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规定的情形,经谈判小组评议,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3福建新净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所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填写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经谈判小组评议,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
1.4福州居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福州星汇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福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映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格瑞卫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小柳幼儿园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小柳幼儿园
联系方式:陈艳鸿0591-83711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电 话: 0591-83666679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