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中心于2021年9月7日在鼓楼区政务网发布《关于选取鼓楼区建设中心2022-2024年度区管排水设施维护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2021年9月10日当场开标,发现多家单位以0元报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约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第五十一条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经研究,取消本次招标代理选取工作。后续本项目招标工作将另行研究后,再予以开展。
特此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中心
2022年1月10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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