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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4-10-22 17:30 来源: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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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JJXZBCS2024109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匠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3号湖滨花园2座底层142号店面(新13号) 

中标(成交)金额:33.8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匠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025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采购单位若有临时接待、加班必须提供服务)等详见响应文件。 

  1年 

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餐厅卫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打扫等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梅霞(组长)、林启忠、吴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6.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成交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成交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道支行;账号:3505018753000000066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77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供应商资格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审查情况均合格。 

8.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3响应文件技术符合性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4响应文件商务符合性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商务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4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情况:无。 

8.5磋商小组的授标建议在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福建匠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二名的福州闽侯县安欣餐饮有限公司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三名的闽侯县竹岐食中福饭店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6号 

联系方式:王丰田/0591-8837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联系方式:蔡闽珠、周丽平/0591-8389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闽珠、周丽平   

电    话:0591-83896688 

  

  

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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