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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档案用品成交公告

时间:2024-08-20 10:47 来源: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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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KTZBXJ-2024127-2(招标文件编号:KTZBXJ-2024127-2)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档案用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平乡县汇鼎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平乡县寻召乡马鲁集

中标(成交)金额:9.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平乡县汇鼎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档案用品  

汇鼎;汇鼎;汇鼎;汇鼎;汇鼎等。  

民事类卷皮15MM*305MM*215MM ;

民事类卷皮10MM*305MM*215MM ;

民事类卷皮2MM*305MM*215MM ;

执行类卷皮15MM*305MM*215MM;

执行类卷皮5MM*305MM*215MM等。  

10000个;16000个;5000个;5000个;5000个等。  

0.8;0.750.8;0.8;0.8等。  

 

 

 

 

 

 

 

五、评审专家(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雅英、郭升平、林秀英(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号:761211018260001847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性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询价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询价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8号         

联系方式:李榕、0591-86320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联系方式:罗思楚 陈东英、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思楚 陈东英

电 话:  0591-878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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