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GCZX[2024]013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室外健身器材巡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3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3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3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室外健身器材巡检服务 |
3 |
330000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2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2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18号
联系方式:陈 0591-63661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三层
联系方式:涂志敏0591-87801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志敏
电 话:0591-8780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