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药品追溯码扫码设备及移动公卫平板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TP-2025-014
项目名称:药品追溯码扫码设备及移动公卫平板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133.33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133.33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1 |
1 |
移动公卫服务 |
1项 |
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数据管理服务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48133.33 |
480 |
2 |
药品追溯码功能 |
1套 |
实现药品采购入库、增加追溯码入库,增加明细表,支持记录入库的追溯码明细;实现药库入库单确认后增加数据上传的功能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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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药品追溯码扫码仪 |
2台 |
可一次性同时快速大批量读取多个药品追溯码;可以读≥30CM的高度的药盒;避免灯光闪眼问题,光线柔和,不刺眼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合同包1标的名称详见“谈判项目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①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填写品目号1至品目号2,品目号3为配套货物可不填写),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否则视为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②该函填写的采购单位名称为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项目名称与标的名称不得填写错误,否则视为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
(6)资格承诺函(若有)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5日起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时间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售价 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获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获取,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将被拒绝。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获取的,潜在供应商须将参加谈判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1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账号信息:
开户名: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福州乌山荣域支行
账 号:3505016********0078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116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联系方式:孙秀娟、林小斌、林杉 18******193 0591-87806063
公司传真:0591-83210775 电子信箱:fjczxmgl@163.com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总医院安泰分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