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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一次性注射器采购(自行采购)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4-08-21 09:50 来源: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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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心各科室实际工作需要,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采购一批一次性注射器。根据鼓楼区财政局印发《2019年关于规范鼓楼区采购程序的通知》(鼓财〔2018〕527号)文件精神,现对一次性注射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一次性注射器采购(第二次)(详见附件清单)

  二、采购单位: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四、招标数量:壹批

  五、预算总金额不超过10000元。

  六、报名起止时间:

  2024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七、报名地址:鼓楼区北大路36号四楼办公室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1-87814790(工作时间拨打)

  八、本项目成交通知办法

  本项目采购成交供应商,采用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方式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

  九、签订合同:

  1、按招标报价文件承诺的价格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根据需求在规定时间内送货至指定地点。

  2、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成交单价签订(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谈判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季度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费用一次(成交人提供的等额发票须区分开公卫项目和非公卫项目)。

  十、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报价单(报价人须对附件合同包中所有序号逐一报价,如遇不同规格可换算成合同包清单所列规格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谈判报价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谈判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谈判报价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6.以上投标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注明“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一次性注射器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文件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附件:(华大中心)2024年一次性注射器采购清单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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