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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检验试剂采购项目的市场调查公告(三次)

时间:2024-07-11 17:21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总医院安泰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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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心检验科业务需要,计划公开采购一批检验试剂,根据鼓楼区财政局印发《2019年关于规范鼓楼区采购程序的通知》(鼓财 〔2018〕527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加了解预算价格等市场行情,现公开进行市场调查。欢迎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厂家参与本次市场调查。

  一、市场调查项目名称:检验试剂采购(具体品种及要求见附件)

  二、市场调查单位: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市场调查时间:2024年7月11日—7月17日。

  四、市场调查有关材料提交地点与时间

  1.提交时间:2024年 7月17日18:00以前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综合办公室(福州市鼓楼区福中路118号中寰花园A1栋4楼综合办公室)。

  3.联系人:傅依琳   联系电话:0591-87520287

  五、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具相应资质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2.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④所投产品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则无须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4.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须提供此件);

  5.请各单位提供完整的可适用中心检验设备的检验试剂规格、品牌、厂家、预算单价和总价等。

  6.各项目提交纸质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加盖公章),封面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公章)。

  六、特别申明

  各参与本次市场调查公司所提供的材料为无偿服务,仅供我中心明确采购需求参考,不做其他用途,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总医院安泰分院)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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