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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2024-2025年医疗耗材的市场调查公告

时间:2024-06-20 17:29 来源: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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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临床医疗、公共卫生体检服务等工作开展需求,需向社会公开购买医疗耗材,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17〕8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加了解预算价格等市场行情,现公开进行市场调查。欢迎有关资质的公司参与本次市场调查。

  一、市场调查项目名称:2024-2025年医疗耗材(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市场调查单位: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市场调查时间:2024年6月20日—6月26日。

  四、市场调查有关材料提交地点与时间:

  1.提交时间:2024年6月26日18:00以前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办公室。

  3.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87625256

  五、参加本次市场调查项目的材料提供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④所投产品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则无须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2.具相应资质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4.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5.提供完整相关项目的产品品牌、生产厂家、单价、总价等;

  6.需提供所投产品样品和质量保证承诺书;

  7.各项目提交纸质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公司印章)。

  六、特别申明

  各参与本次市场调查公司所提供的材料为无偿服务,仅供我中心明确采购需求参考,不做其他用途,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

  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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