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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鼓楼)实验研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11-23 17:21 来源:鼓楼区数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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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鼓楼)实验研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3]政招字第A-253号

  项目名称: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鼓楼)实验研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

  服务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保证金数额(元)

  一

  1-1

  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鼓楼)实验研究服务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120000

  1200

  注: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及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A、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D、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B、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C、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方式: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有两种供应商可自行选择:1、直接至我司办理【无需携带任何报名资料】。2、本地或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将购买谈判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505132919@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购买谈判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注:

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谈判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林小姐(财务部:83706587)

 

领取标书登记表

谈判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83517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联系方式:吴铮、晏静 0591-87850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铮、晏静

  电 话:  0591-878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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