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FJHZ-2018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石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1656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综合楼十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梁 875221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石
代理机构地址: 0591-3816563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规定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8)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另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响应文件中要体现外,开标现场其授权代表还需随身携带一份正本。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7:0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03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四、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磋商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最高预算总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年 180000 3600
付款方式:线下活动执行、定制线上互动技术开发等费用,根据实际要求另算。
注:
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劳务、管理、验收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成交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石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16563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