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2023-2025年度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测算审计,现邀请你单位参与审计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审计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稳妥推进我区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22号)精神和我区工作安排,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2025年度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测算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1.区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区政府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由国资中心和其他区直部门、机构按照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2.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还包括: 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 2)、处于试用期人员; 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 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3.工资总额,是指由区属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予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福利等。
(二)审计时间要求:根据每年工作安排。
二、参与报价的中介机构条件
(一)入选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家。
(二)能根据工作任务安排按时优质完成审计工作。
三、报价要求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根据审计项目情况和要求,制定报价函,报价上限人民币8万元,并承诺遵照上述要求完成审计工作。请于2024年8月8日前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回复我单位。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报价、有效资质证明等材料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监察科。
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监察科,联系人:郭露葳,联系电话:0591-87861591。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