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RS-CG-2021111
项目名称:工伤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伤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商务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协助采购人接收审核申报材料,协助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解答甲方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意见;
1.2审查甲方本项目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证据材料、报告等),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最大限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1.3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调查取证,协助或代理甲方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纠纷协商解决和诉前协调工作;
1.4参与联系、调解、处理尚未形成纠纷的线索案件;参与专项执法行动法律文书审查、报表审计工作;
1.5参与甲方的会议、案件讨论;由甲方举办的相关研讨实践活动,根据需要应邀列席;
1.6配合工伤认定和劳动保障监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1.7接受委托代理本项目所涉及的法律论证、诉讼、听证等活动协助甲方处理本项目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包含工伤认定涉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
2、服务团队要求:
2.1中标人应委派的服务团队中,应至少拥有一名成员具有执业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同时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同时因日常工作中存在关系人回避的情形,团队成员应提供4人以上的服务名单,确保在存在回避情况下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2.2服务团队服务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
2.2.1接受采购人的用工管理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案件处理等相关情况;
2.2.2对因执行顾问工作而获取的相关的机密信息、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审核报告等负严格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授权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与第三方;
2.2.3在担任专项服务期间,不得谋取个人利益,不得收受他人好处;
2.2.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服务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2.5及时处理甲方的委托事项。如系紧急事件,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在合理的第一时间内处理甲方的委托事项。如存在处理事项上的时间冲突,应优先处理甲方事项;
2.2.6专项服务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提升行政确认和行政执法的质量,确保涉诉案件的败诉率在合理范围,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商务要求:
1、采购期为一年。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一个月内支付。
3、报价包含工伤认定涉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费用;下列工作费用,经过双方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由采购人承担:
3.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等;
3.2、福州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3、其它必要支出费用。
三、其他
1、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服务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律师事务所应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2、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团队的人员详细资料;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见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需邮寄材料的投标人请确保能够在截止时间前送达)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2层办公室)
五、开启
2021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3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2-3层
联系方式:李恒0591-83517897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