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形象文化宣传短视频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ZB(CS)2024-008
项目名称:鼓楼区形象文化宣传短视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51号科技商务中心大厦11层
联系方式:徐兆晖0591-87565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联系方式:陈志伟 15880087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伟
电 话: 1588008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