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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融媒体中心鼓楼区形象文化宣传短视频项目竞争性磋商

时间:2024-11-20 17:55 来源:鼓楼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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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鼓楼区形象文化宣传短视频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ZB(CS)2024-008

项目名称:鼓楼区形象文化宣传短视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鼓楼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51号科技商务中心大厦11层        

联系方式:徐兆晖0591-87565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联系方式:陈志伟 15880087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伟

电 话:  158800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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