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海峡纵横竞价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灵响路53号灵响幸福里合作运营项目(4)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0127624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元/月) |
计租面积(平方米) |
合作期限(年) |
灵响幸福里合作运营项目(4) |
福州市鼓楼区灵响路53号 |
月保底分成款底价:6000 |
160 |
3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月保底分成款支付方式:合作分成款每月进行结算。合作分成款分为线上经营部分和线下经营部分。线上经营部分招募方按6%收取。线下经营部分以阶梯式计算。
2.月保底分成款递增方式:无。
3.履约保证金:12,000元。
4.装修期:无。
5.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符合社区、物业、街道管理,不得转租。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7.竞价保证金:10,0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移交。
9.装修情况:现状交付。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合作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海峡纵横竞价平台的竞价大厅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合作方。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保底分成款按下列公式计算:月保底分成款=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月保底分成款支付方式:
合作分成款每月进行结算。合作分成款分为线上经营部分和线下经营部分。线上经营部分招募方按6%收取。线下经营部分以阶梯式计算,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实际收入 |
分成方式 |
1 |
月保底分成款的1000%及以下 |
月保底分成款 |
2 |
月保底分成款的1000%至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包括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 |
月保底分成款+(月保底分成款的1000%至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部分)*10% |
3 |
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以上 |
月保底分成款+(月保底分成款的1000%至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部分)*10%+(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以上部分)*8% |
(1)若月实际经营收入低于月保底分成款,招募方收取月保底分成款作为招募方合作收益。
(2)若月实际经营收入为月保底分成款至月保底分成款的1000%(包括月保底分成款的1000%),招募方收取月中标价作为招募方合作收益。
(3)若月实际经营收入为月保底分成款的1000%至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包括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招募方收取月保底分成款及月保底分成款的1000%至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部分的10%作为招募方合作收益。
(4)若月实际经营收入为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以上,招募方收取月保底分成款、月保底分成款的1000%至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部分的10%及月保底分成款的1300%以上部分的8%作为招募方合作收益。
5.合作方开业前,需具备相应的营业资质(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6.合作方须使用招募方统一收银系统及器具。
7.合作方如需对合作场地进行整改修缮,须报招募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整改修缮所产生的费用由合作方自理。
8.合作方经营期间,须无条件遵循与接受招募方关于食品安全及卫生健康相关要求及监督管理,如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合作方全权负责和承担。
9.合作方竞租前需与招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竞租标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清楚标的的所有情况。
10.水电费用由招募方代收代缴的,开具收据(无发票)至合作方,合作方当月10日之前需将上月水电费用缴纳至招募方指定账户。如供水供电部门价格调整的,水电费价格随之调整。
11.合作方须配合招募方活动。
12.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招募方和海峡纵横竞价平台无关。
13.意向合作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14.对合作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符合社区、物业、街道管理,不得转租。
(3)合作方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合同签订当日将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招募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合作协议》。
15.意向合作方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作方: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合作方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4)意向合作方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0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合作方应于2024年8月20日17时前至海峡纵横竞价平台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海峡纵横竞价平台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4年8月20日17时前至海峡纵横竞价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8月20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87323562。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合作方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4年8月21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5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海峡纵横竞价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海峡纵横竞价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合作方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合作方收取竞价服务费,本项目竞价服务费按成交月保底分成款计算,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壹刻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壹刻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