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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屏西小学电梯维保服务公告

时间:2024-12-02 18:45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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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HPM-2410233098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屏西小学电梯维保服务

三、采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委托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公告发布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市鼓楼区政务网

六、项目一览表

包号

细项

服务要求

数量

每月单价()

服务时间

最高限额()

1

1

设备情况

台量

2

产品类型

TE-Evolution1

设备名称

E/30084835.002

1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采购人。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2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4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5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6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7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8未经许可不得允许非供应商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9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0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按照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并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7 日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12供应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垃圾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13供应商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6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1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供应商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1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采购人,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及时组织抢修。

17根据采购人的故障统计记录,供应商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8供应商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自检,以发现上个维保周期中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报送使用单位,及时进行维修。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19供应商应在每年131日前向所在地市级特种设备监察机构报备本本单位所承担维保电梯清单,如维保情况有变动,在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质监局申报变动情况。

20供应商应在维保后3日内将规定格式的电梯维保记录,张贴在电梯轿厢、电梯过道、小区公告栏或在轿厢内电子显示屏内滚动公示,接受用户监督。此外,需将维保记录公示情况拍照留存备查。

21供应商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采购人。应当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22应按照福建省特种设备协会拟定的《福建省电梯维保行业自律公约》及《电梯维护保养最低成本指导价》要求对使用单位进行维保价格公示。同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日常保养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2

660

2

31680

起标价合计(大写)叁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

31680

七、报名受理时间

    委托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理

    报名开始时间:2024124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202412617:00:00

八、公开投标时间

    投标开始时间:202412914:00:00

    投标结束时间:202412914:30:00

九、报名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十、报名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自行采购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提交 “报名材料”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投标人,将导致其报名资格被拒绝。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本单位交医社保员工,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支付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5%若合同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500元,按3500元收取

十一、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

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

、付款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自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60天内一次性对公转账付款。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编:         350001     

  话:               0591-83053110      

项目联系人:       庄子薰      

电子信箱:     fjhhzb@163.com      

十五、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号:  1502 0141 7000 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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