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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屏西小学2024年秋游研学服务(二次)公告

时间:2024-10-29 17:03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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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HPM-2410233084-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屏西小学2024年秋游研学服务(二次)

三、采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委托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公告发布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市鼓楼区政务网

六、项目一览表

包号

细项

服务要求

学生人数

教师人数

单价(元)

最高限额(元)

1

1

三年段,活动地点:福山郊野公园生物多样性科普中心

活动时间:11月6日上午8:30。

380

17

70

27790

起标价合计(大写):贰万柒仟柒佰玖拾元整

27790

如遇天气不适或不可抗逆因素,无法按以上时间执行的,采购人需与成交人另行约定,成交人不得拒绝。(以校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当日往返

学生人数约:380人

教师人数约: 17人

服务要求:1.提供师生保险、车辆运输费、门票;2.与公园做好报备、审批手续;3.徒步活动需提供与福山郊野公园生物相关内容的研学手册,4.校园往返接送,一班一名领队,负责秋游全项活动;5.提供专业摄影设备与航拍,并有当日活动照片直播(活动照片精修、活动视频不少于1分钟);6.昆虫馆讲解(配备至少1名讲解员);7.每名学生需参与手作活动,成品可供学生带走。8.随行人员午餐

最终结算: 以当日实际学生出发人数为准。

(供应商应注意教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本次成交价中,结算时需提供全体出行人员当日个人保险清单。)

服务要求:参与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应在承诺书中承诺:

1、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出发时间,车辆(车座45座或49座)需符合国家相关营运车辆要求,一次性运输完毕,不得因车辆不足往返二次运输,供应商应按照实际出发人数购买个人当日保险(其中包含:“人员乘坐保险、个人意外保障险、游玩险等其他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旅行社强制购买的相关保险”)运输途中,要求携带租车合同,以便交通执法部门抽查使用;

2、运输途中可走高速公路通行的,要求必须全程高速公路通行。

3、成交金额包含:含有师生人员保险、车辆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4、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全权承担。

承诺书中未按照以上要求承诺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

活动内容

08:30 学校集合,乘车前往活动地;

09:00 聆听自然 — 漫步彩虹步道,学习习主席的精神(配讲解员1名);

09:30    探秘自然 — 植物日记

        记录自然 — 森林音乐会(森林主题音乐操)

拥抱自然 — 森林运动会(摸石过河、珠行千里等);

融入自然 — 野餐(餐食由学生自带,供应商需提供244张小凳子);

11:30   带回自然 — 春天的形状(植物压花材料包配置:石膏粉300包、硅胶磨具300个、烤漆珠链300套、干花300份、泥工板300个);

12:00   集合留影、返程(配置专业摄影师,航拍师,视频剪辑);

七、报名受理时间

    委托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理

    报名开始时间:20241030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117:00:00

八、公开投标时间

    投标开始时间:202411414:00:00

    投标结束时间:202411414:30:00

九、报名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十、报名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自行采购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提交 “报名材料”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投标人,将导致其报名资格被拒绝。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本单位交医社保员工,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支付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5%若合同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500元,按3500元收取

十一、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

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

、付款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自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60天内一次性对公转账付款。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编:         350001     

  话:               0591-83053110      

项目联系人:       庄子薰      

电子信箱:     fjhhzb@163.com      

十五、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号:  1502 0141 7000 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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