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停车库配件采购及提升改造项目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包含对立体车库C库主提升钢结构、升降轨道及A、C、E库进出口自动卷帘门进行升级更换,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旧设备拆除、新采购配件须与原停车设备配件完全兼容)。更换安装等过程按照《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 51-2013)规程要求操作。
四、招标金额:招标最高控制价为11万元
五、资格及要求:
招标要求详见附件,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条件下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含修理),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2、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派驻本项目工作人员清单,项目经理(1名)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类别为(电气自控),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官网查询截屏;其余工作人员(3名及以上,含3名)需具备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官网查询截屏。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须常驻现场,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近1年以来同类型设备立体车库更换安装主提升钢结构及升降轨道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及验收文件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发现造假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封标要求:1.需按要求每页签字或盖章,加盖骑缝章,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装在封袋中,包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停车库配件采购及提升改造项目 ”投标文件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7、验收要求:新采购配件安装调试完成后须与原停车设备配件完全兼容,试运行15天,确认无任何问题后完成验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的情形。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休息日除外)逾期收到的或不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合格条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涉及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钢结构、升降轨道及车库自动卷帘门升级更换,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配合保卫科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勘察情况出具承诺书,勘察时间定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超过勘察时间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机关大院5号楼2层210。
4、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
5、地址:鼓楼区津泰路98号区政府大院5号楼2层211
6、联系人:戴先生 手机:87551337
七、其他事项:
1、开标结束后,中标企业须在开标结束后三天内签订合同,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具体安装时间须服从采购方安排,如无法配合采购方进行施工,当作废标处理且失去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以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3、中标企业须对其在项目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交通和其他所有安全事故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八、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全额付款。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