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停车库智能停车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服务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具体按采购人需求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或终止,采购人将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更改或终止合同)
四、预算金额: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480000 元
五、投标人资格:招标要求详见附件,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条件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具备立体停车库智能停车设备维保资质,上岗人员需持有特种设备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能熟练查找故障和维修智能停车设备。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页均需复印);
5、投标文件封标要求:1.需按要求每页签字或盖章,加盖骑缝章,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装在封袋中,包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停车库智能停车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六、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停车库智能停车设备产生所有需要更换配件和养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休息日除外)逾期收到的或不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涉及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维保,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大型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维修和保养经验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配合立体车库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勘察情况出具承诺书。勘察时间定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超过勘察时间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机关大院5号楼2层210
4、开标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机关大院5号楼2层211
5、开标日期:2024年9月27日上午9:30
6、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87551337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具备大型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维修和保养经验,熟悉并能熟练操作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存取业务能力的优先,同等条件下以最低价者中标。
2、开标结束后,中标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跟进智能停车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单位中标后如无法提供相应服务,投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参与该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企业维修资质、工作人员维修大型智能停车设备的专业证书、维修人员意外保险、社会保险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4、付款方式:依据中标金额按季度支付。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