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超载限制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包含对立体车库6套机械停车设备增设12个超载限制器(每套机械式设备均为2个超载限制器),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旧设备拆除、超载限制器控制系统需与原停车设备主控系统兼容)。更换安装等过程按照《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 51-2013)规程要求进行安装超载限制器。
四、招标金额:招标最高控制价为21.96万元
五、资格及要求:
招标要求详见附件,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条件下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含(修理);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派驻本项目工作人员清单,项目经理(1名)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类别为(电气自控),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官网查询截屏;其余工作人员(4名及以上,含4名)需具备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官网查询截屏。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须常驻现场,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近1年以来同类型设备立体车库安装超载限制器及与原主控系统兼容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及验收文件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发现造假视为无效投标)。
6、超载限制器应当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R 51—2023)的要求,即当汽车重量超过额定承载的 95%,超载限制器应当发出报警信号;当重量达到额定承载的 100%~110%,超载限制器应当起作用,并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电源。
7、投标文件封标要求:1.需按要求每页签字或盖章,加盖骑缝章,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装在封袋中,包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超载限制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标文件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休息日除外)逾期收到的或不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合格条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涉及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超载限制器安装,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配合保卫科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勘察情况出具承诺书,勘察时间定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9:00超过勘察时间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机关大院5号楼2层210。
4、开标日期:2024年7月24日上午9:00。
5、地址:鼓楼区津泰路98号区政府大院5号楼2层211
6、联系人:戴先生 手机:87551337
七、其他事项:
1、开标结束后,中标企业须在开标结束后三天内签订合同,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具体安装时间须服从采购方安排,如无法配合采购方进行施工,当作废标处理且失去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以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3、中标企业须对其在项目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交通和其他所有安全事故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全额付款。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