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2024年度环境监测工作,我局环境监测站拟开展2024年下半年度实验药品与耗材、玻璃仪器内部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应标。
一、投标方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销售企业资质;(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需提供符合要求承诺。
二、要求:
1.质量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我方技术参数要求,选用国家合格产品,提供的耗材应适用于环境监测;
2.质保要求: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
3.售后服务: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实验室位于四楼,有电梯),如果送货过程出现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
4.交货时间:由于部分药品试剂有效期较短,应根据我方需求分批供货。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要求时,应在两周内供货,若无法完成供货需说明理由。
5.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耗材、化学试剂等所采购物品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报价不超过38000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视为已包括:药品配送、配合验收、邮寄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3.若遇特殊情况,我方会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实验药品与耗材、玻璃仪器,金额根据实际供货量增加或扣除,药品增加采购量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的10%。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含具体药品与耗材、玻璃仪器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承诺函。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至少一本正本与一本副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方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在其证书有效期限内);
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诺函,提交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4.报价单(含各药品、耗材、玻璃仪器等);
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报价文件不予退还。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需密封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为方便联系,请投标方在密封袋外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标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否则按无效应标处理。
五、报名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五个完整工作日后。(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2.方式:有意参与的投标方,请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并寄送至福州市五一中路龙庭路39号鼓楼区水部街道办事处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王益钦收,联系电话:87535239、87528647。为保证投标文件接收,请投标方将文件直接交至福州市五一中路龙庭路39号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四楼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办公室工作人员并签收,如由通过快递公司投递请在投递后及时联系我局监测站人员以确认投标文件已接收。
3.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投标方,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联系人:王益钦;联系电话:87535239、87528647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服务款,药品验收完成后支付70%货款,中标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向采购人开具每期的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清各期费用。
七、开标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9:30在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区政府大院三楼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会议室进行开标。
八、本次公开询价采购监督机构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电话:87611534 联系人:李全。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2024年下半年度拟购药品、耗材与玻璃仪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