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及妇联改革精神,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儿童关爱保护以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持续助力我区少年儿童的健康快乐成长,同时提升妇女儿童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水平。鼓楼区妇联拟向社会组织购买2023年度“暖心姐姐·幸福家校”(亲子教育及校园法治宣传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鼓楼区妇女联合会
二、服务范围
鼓楼区各中小学、各社区
三、购买项目和内容
“暖心姐姐·幸福家校”(亲子教育及校园法治宣传教育)项目以鼓楼区的青少年及家长为主要服务对象,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特长,整合辖区未成年人保护的资源,为青少年及家长提供亲子教育和法治教育服务,以提高我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提升亲子间的沟通交流,为青少年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1.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入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场,内容涵盖《民法典》《宪法》《反家庭暴力法》、防性侵、防拐卖等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内容。
2.亲子教育活动
亲子教育活动7场,通过开展举办亲子活动、家教讲座、等形式开展送法到家、把爱带回家、家风宣传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场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30人,总体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500人次。
四、经费预算
2万元
五、项目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六、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1.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资质审查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致力于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和家庭事业发展,具备提供法律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具有实施公益服务项目的相关经验、稳定和专业的项目执行团队、能够提供项目配套支持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项目需配备一名负责人及至少一名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项目督导社工,并定期与区妇联联系。
七、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社会组织年检记录;(4)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5)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可不报;(6)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下午6点。
八、项目评审
区妇联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申报书进行评审。经区妇联党组会议通过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九、评估验收
区妇联将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组织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开展中期、终期评估验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今后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十、资金拨付
区妇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70%款项;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30%余款。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书涵
联系电话:0591-87626771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档案综合楼5层
附件:2023年度鼓楼区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暖心姐姐·幸福家校”项目申报表
鼓楼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