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及妇联改革精神,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事业和婚姻家庭平安建设工作,提升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鼓楼区妇联拟向社会组织购买2023年度“暖心姐姐·幸福家庭”(含法律维权、心理疏导、普法宣传及家教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鼓楼区妇女联合会
二、服务范围
鼓楼区人民法院“鼓法护航·妇女微家”;南街街道三坊七巷社区(三坊七巷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
三、购买项目和内容
“暖心姐姐·幸福家庭”(含法律维权、心理疏导、普法宣传及家教服务)项目
1.“鼓法护航·妇女微家”服务工作
在“鼓法护航·妇女微家”工作平台配合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展涉妇女、未成年人案件纠纷调解和心理疏导工作,指派专业律师或心理咨询师针对离婚案件、探望权纠纷、监护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中涉及的妇女和未成年人遭受心理创伤困境人员进行调解或疏导,全年开展调解或疏导服务案例次数不少于30个,并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2.法律维权及心理疏导服务工作
(1)根据区妇联工作要求,指派一名律师和一名心理咨询师协助区妇联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为来访妇女群众提供维权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在发生特殊案例时,随同区妇联工作人员前往提供个案法律服务和心理疏导服务,并做好接待记录和保密工作。按照妇联工作安排,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
在提交申报书时需一并提交律师和心理咨询师(各两名)人员名单和资质证明,项目周期内不得变更。
(2)通过法律讲座、心理健康培训、宣传活动等多样化形式开展主题宣传,项目周期内开展活动不少于10场,涵盖反家暴、反邪教、防性侵、禁毒、反就业性别歧视、安全生产、宪法和法律、“平安家庭”创建等妇女儿童普法内容,每场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30人,总体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800人次。
(3)围绕妇女儿童维权热难点问题,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或论文1篇。
3.家庭教育服务工作
(1)培育亲子家庭志愿者,发掘“好婆婆”“好媳妇”“好孩子”“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社区家庭榜样。
(2)通过举办亲子活动、家教讲座、家风宣传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项目周期内开展活动不少于10场,涵盖世界读书日、家庭教育宣传周、廉政家风、“六一”节、“国庆”节等专题主题活动,每场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30人,总体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800人次。
(3)围绕社区家庭教育热难点问题,对社区家庭教育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或家教论文一篇。
四、经费预算
6万元
五、项目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六、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1.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资质审查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致力于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和家庭事业发展,具备提供法律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具有实施公益服务项目的相关经验、稳定和专业的项目执行团队、能够提供项目配套支持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项目需配备一名负责人及至少一名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项目督导社工,并定期与区妇联联系。
七、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社会组织年检记录;(4)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5)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可不报;(6)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下午6点。
八、项目评审
区妇联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申报书进行评审。经区妇联党组会议通过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九、评估验收
区妇联将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组织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开展中期、终期评估验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今后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十、资金拨付
区妇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60%款项;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20%款项;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20%余款。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书涵
联系电话:0591-87626771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档案综合楼5层
附件:2023年度鼓楼区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暖心姐姐·幸福家庭”项目申报表
鼓楼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