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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鼓楼区楼宇经济管理系统云资源服务租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4-08 10:21 来源:鼓楼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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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楼宇经济管理系统云资源服务租赁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4035

项目名称:鼓楼区楼宇经济管理系统云资源服务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鼓楼区楼宇经济管理系统云资源服务租赁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次项目为云资源服务租赁,包括计算资源、存储资源、互联线路资源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传真至本公司或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传真:0591-87848515 ,邮箱:fjczxzb@126.com)。标书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905045810601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境内企业分支机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取得总(集团)公司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供应商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规定,(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五部分),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响应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二)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津泰路98号1号楼2层        

联系方式:陈浩 0591-87551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林晓溪、李灵 0591-86296259/86216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溪、李灵

电 话:0591-86296259/8621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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