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XJ-2024223
项目名称: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 (元) |
保证金 |
1 |
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
1批 |
150000元 |
3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供应商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⑦(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⑧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2)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报价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财务室)
方式:A.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事宜的潜在供应商须至我公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事宜的潜在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公告提供的我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询价通知书价款至我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公司的电子信箱1623009936@qq.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式:林工0591-87561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陈丽梅、陈火源、陈东英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梅、陈火源、陈东英
电 话: 0591-87803505
附件: 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doc